浙江检察机关10499件毒品案件无一撤回起诉或无罪判决

26.06.2016  22:48

                          办案高质量 监督全方位
        浙江检察机关10499件毒品案件无一撤回起诉或无罪判决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去年1月到今年5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0499件13896人毒品案件提起公诉,无一撤回起诉或无罪判决,同时,还依法监督纠正了一批毒品案件,促进了毒品案件的规范办理。”在今年国际禁毒日前夕,浙江省检察院晒出了过去一年来的“反毒”成绩单。
      据了解,浙江是毒品消费大省,近年来毒品案件一直在高位运行,去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零容忍”,积极开展工作部署,及时将禁毒工作列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年度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做好长期战、深度战的准备,紧紧围绕禁毒工作目标,立足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2015年至今年5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11579件16278人,提起公诉10499件13896人,其中受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096件9842人,受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件4987件5796人,两类案件占毒品犯罪总数的95.7%。
      在开展打击毒品案件中,为及时掌握和解决全省毒品案件办理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增强各级院间的沟通交流,浙江省检察院通过毒品犯罪公诉专业指导组,指导全省各级院公诉部门办理审查毒品案件,并指导各地设立毒品犯罪专业小组或专人负责办理毒品案件,通过专业化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毒品案件的专业水平,确保指控毒品犯罪的有力性和时效性;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不规范、审查判断标准不统一等实务问题,浙江省检察院积极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出台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指引》,规范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为侦查机关全面、规范、合法地取证,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提供指引。同时,加强专题培训,确保刑事政策贯彻落实。由于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有效保障了案件办理质量。仅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毒品案件56件106人,其中绝对不起诉13人,相对不起诉39人,存疑不起诉54人;去年至今年5月底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中无一起毒品案件撤回起诉或无罪判决。
      为确保案件质量,规范司法机关在办理毒品案件中的办案行为,浙江检察机关通过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的方法,积极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对于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坚决依法监督立案, 2015年全省共立案监督涉毒犯罪案件92件119人,依法追捕19人,依法追诉漏罪48件、追诉漏犯75人,切实防止和纠正对毒品犯罪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同时还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等形式,对个案中发现的不当侦查、违法侦查行为进行监督,对类案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通过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双管齐下,促进全省毒品犯罪侦查行为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抗诉或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等形式,对量刑错误、影响打击力度的毒品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监督,全省各级公诉部门对毒品犯罪案件书面提出纠正6次,提出抗诉25件。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案件来源和立功线索等突出问题,强化侦查监督,严防虚假案件和虚假立功等现象的发生,并注重查办隐藏在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2014年7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查办涉毒品职务犯罪5件8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