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光烈对《2018-2022年浙江人大信息化应用发展指导意见》的完善与贯彻实施提出要求

09.01.2018  19:41

  本网讯  1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对《2018-2022年浙江人大信息化应用发展指导意见(初稿)》的修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毛光烈出席会议并讲话。

  毛光烈对调研编写组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提供会议讨论的《指导意见》,集中反映了基层人大与人大代表的要求与智慧,调研过程中反映的各方面意见、要求与建议,绝大多数都已经吸收采纳到文件中,较好地实现了信息化与人大履职业务深度融合的要求。同时,他要求,对会上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尽量采纳吸收。

  毛光烈就这个文件的理解需要把握的有关问题,强调了几点意见:一是关于加强与改善对基层人大与代表的信息化服务。这是文件起草的出发点,确定“把为代表提供‘跑得最少、实效最好’的智能化的精准监督服务与全程在线的大数据监督服务”,作为全省人大信息化的努力方向。做好这项工作,重点是要将信息化服务从“网上”转到“掌上”,开发好“人大代表移动客户端”。二是关于改善提升对人大履职信息化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为人大履行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信息化服务,这是人大信息化应用发展的主要目的之一,为此,我们在文件起草中作出了相应的努力。三是关于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履行四项职权中的主体作用。把“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改为“人大代表服务管理平台”,强化日常管理与服务职能;把组织代表参加人大履行四项职权的活动调整给了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综合监督等信息化的应用平台;单独设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管理平台”;对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调整改造。四是关于全省人大综合平台与公共数据库的建设与运营体制改革。人大的综合平台与公共数据库是一项需要共建,才能实现共有、共享、共用的任务。从信息化系统建设顺序来看,全省人大的综合平台与公共数据库一定要先行,要下决心在2018年基本完成。

  毛光烈对《指导意见》下一步的贯彻实施提出了要求。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人大信息化,全省有个顶层设计的文件是必要的,亦是很重要的前提条件,但更重要的是贯彻实施。一是要进一步形成对人大信息化的思想共识;二是各设区市人大要研究编制落实“指导意见”文件的行动计划,重点是要把今后五年每年信息化应用开发的项目清单与保障措施写清楚;三是要落实制度保障;四是要切实保证人大信息化发展能做到:办公厅(室)有领导专职抓,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对的硬措施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敏奇,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宋建勋与省人大常委会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各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市级人大机关分管信息化的领导以及有“2018年人大信息化省市联合试点任务”的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