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15.12.2017  15:29

日前,国家民委办公厅发文公布了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名单,义乌市成功入选。

据悉,本次评选是按照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和国家民委2017年度工作要点要求,根据各地推荐,经评审专家组评议并统筹考虑各推荐地方的区域性、代表性,最终确定22个地方为第三批“示范城市”。义乌的成功入围,也是上级部门对义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

义乌市现有包含53个民族成份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12.4万余人,是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重点县(市)。近年来,义乌市紧紧围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创新+落实”,建立完善民族工作体系,整合党政资源,撬动社会资源,发掘民族资源,向大数据要资源,搭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政平台、议事平台、商贸平台、联谊平台,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为义乌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2015、2016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教育、引导、管理、服务“四位一体”管理模式,相继得到了俞正声、孙春兰及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2016年12月,鸡鸣山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今年5月16日,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在义乌调研,充分肯定义乌开展少数民族普通话培训、技能培训等工作,称这是一项伟大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