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聚力争先亮出商事登记新政工作新姿态

27.08.2018  17:41

  为深化实践《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台政发〔2018〕24号)文件精神,临海加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创新力度,积极突破政策樊篱,强化“三增四减”,推动增服务、增权责、增监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次数,聚力实现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省领跑、快跑,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创造台州样板。截至目前,市场主体在册数量达74206户,其中2018年主体在册数量新增5847户,同比增长39.42%。
   一是聚焦通办模式,催化材料瘦身。 该局以群众便捷办理需求为导向,将服务触手前移,立足于精简“最多跑一次”前的“起步动作”,大力推行“一证通办”,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探索“三免”模式,申请人可免于提交一寸照片,免于填写申请书,免于提供场所证明,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即可实现个体工商户简易申报,体验到“一证在手,随到随办”的便捷。审批权力做“减法”,依托于管理服务做“加法”,对试行‘一证通办’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牢筑后续监管防线,进一步延伸服务窗口,拓展监管功能,提升商事登记效能。
   二是打通权责断点,实现流程再造。 为进一步简化注册登记程序,明确登记人员职责,该局在“一中心9基层窗口”全面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一办到底”制度。通过制订《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审核合一实施办法(试行)》,对权限范围、资格认定、职责清单及疑难对策等作出细致规定,提高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规避了有重复、多程序的审核问题,转原本的三环节断点式受理为由一人独立完成受理、审查、核准业务,实现注册登记审查员与核准员职责“双合一”,依托“谁受理、谁负责”原则,打造“一人受理、独立审核、当场发照”的新模式,实现行政审批提档加速。
   三是立足宽进严管,推行信用申报。 该局以信用优先为原则,逐步放宽对商事主体的准入管制,推动场所自主申报制度落地,对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一表申报”制,设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清单外的由申请人自主申报,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且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在放宽准入的同时,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现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截至目前,通过场所自主申报服务办理业务的共有235个经营个体,其中新开设经营主体为195个,新开设自主申报率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