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森林公安局完成该市第一例生态公益林补植复绿案例

17.11.2017  20:15

  11月16日,临海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与临海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涌泉镇东岙村,现场查看陈某某毁林破坏林业生态环境的恢复情况。现场860株补种的杉树苗已经全部补种完毕,被毁坏林地生态得到恢复。

  2016年10月,陈某某用手锯等工具在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大爿山先后5次盗伐杉树共计86株。2016年10月18日晚,其在运送盗伐树木的途中,被该局民警抓获。经核实鉴定,盗伐立木蓄积为4.74立方米,且全部为省级生态公益林。该案件经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临海市人民法院作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刑事判决,并处罚金二万元。

  在临海市检察院向临海市农林局发出了履职尽责的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并按照检察建议针对林地被毁的现状采取了有效补救措施,结合当前司法改革中要逐步实施生态公益补偿修复精神,对案件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促使陈某某认识到自己盗伐林木行为造成生态资源破坏的危害性,主动承担起修复责任。签订了自愿补种承诺书,实行“补植复绿”,栽种杉树。现已完成了其采伐量10倍树木的补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利在当代,惠及子孙”。为了加强生态保护法律法定职责,临海市农林局认真贯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到人头,稳步推进该项工作。积极探索了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起到震慑犯罪与修复生态“双赢”模式。(临海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