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台州为“走出去”企业服务做实做细

03.08.2016  22:41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1月~5月,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56.3亿美元,同比增长15.8%。但与此同时,由于对税收协定和投资国税法等的不了解、维权意识不足,“走出去”企业往往面临多重涉税风险,一些企业甚至吃了“哑巴亏”。

  实际上,早在201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就从“谈签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促发展、加强合作谋共赢”三个方面制定出台了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10项税收措施。各级税务机关也结合实际,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举措,助力企业“走出去、走得稳、走得远”。

  比如,印度国内法律一个不起眼的变动,就给我国出口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困扰。而幸运的是,企业的问题没有被税务机关忽略,而是在国地税机关联合走访“走出去”企业时,被集中搜集起来,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给企业开具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帮助企业解决了难题。

  此外,在6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进一步简化了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流程,为企业和个人开展对外投资、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提供了更大的便利。(《中国税务报》7月29日B6版 王永海 鲁海宾 董晓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