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服务首次走进以色列 “中医学院”正式挂牌

29.09.2018  21:05

浙江中医药服务首次走进以色列

------浙江“中医学院”正式挂牌


近几年来,我厅认真贯彻商务部《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12]64  号),积极会同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推进我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今年三季度,由我省与以色列合作建立的“中国-以色列中医药(教学合作)中心”正式挂牌。浙江中医药大学和浙江省中医院在以色列特拉维夫市雷德曼学院与外方一起揭牌。

雷德曼学院与浙江省中医院有着深厚情谊,是浙江省中医院与以色列最早开展的一家临床教学合作单位。早在2005年10月,雷特曼学院院长赛丽·雷德曼及教务长等就访问了浙江省中医院,双方签订了中医教学合作协议。合作至今已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关系,以方每年派20-50名学生来浙江省中医院进行为期1-3月的中医进修,至今浙江省中医院已为他们培养了近500名中医人才,部分学员已经成为当地学校的中医教师和当地著名的中医师。

在揭牌仪式上,雷特曼学院院长赛丽·雷德曼表示:“这次的合作非常成功,希望将来能在学校层面开展更多合作,因为以色列对中医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大,中医在以色列的未来发展前景不可限量!

此外,在揭牌仪式上还进行了现场教学——浙江省中医院利用云平台为雷特曼学院的中医学生亲授了第一堂远程针灸课程“头皮针及临床应用”,给雷特曼学院的30余名学生留下了深刻印象。

中医药服务贸易是服务贸易新兴领域。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明确了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主要任务;2012年商务部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12]64  号),就进一步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举措。今年商务部全国服务贸易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新时期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总体思路和任务,要积极打造境内外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区和示范项目,促进中医药服务出口。此次浙以合作的“中国-以色列中医药(教学合作)中心”项目为我省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拉开了序幕。


(服务贸易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