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推动建立“三大体系”实现退役军人“三大保障”

15.05.2019  18:13


一是推动建立组织机构体系,合法维权有保障。全力构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安排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退役士兵光荣牌发放等工作,开展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机构建设,提升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权益保障等服务水平,打通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已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机构全覆盖,在全区11个镇、街道均设立信息采集点,共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8000余条。

二是推动建立优抚政策体系,无忧生活有保障。出台最新伤残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等政策,全面建立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每年以10%-15%幅度提高定期抚恤补助,区财政每年下达1000万元用于各类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生活费等,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完善优抚医疗服务,除保障退役军人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优待权益外,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解决的费用以外的个人负担部分享受较高比例补助,将一般病种和特殊病种全年救助费用分别提高至4万元和8万元,切实解决退役军人的就医难问题。

三是推动建立创业帮扶体系,实业报国有保障。积极搭建转业退伍军人创业平台,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在已有扶持政策基础上,出台《普陀区大力支持转业退伍军人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在场所免费、融资支持、贡献奖励、专项扶持、人才资助、创业补贴、住房保障和安家补贴等七方面提供支持。提升全省首个转业退伍军人创业园服务水平,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50余万元,入驻企业可享创业免3年办公房租、不超过60万元的免担保创业贷款和贴息、一次性创业补助、社保补助等7大类20项创业优惠政策。目前,园区入驻企业共55家,带动解决就业人数近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