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三举措推进“三场所两企业”专项整治

22.10.2014  18:33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在前期的工作基础上,思想再重视,力度再加大,针对每次督查结果,深入分析原因,迅速组织力量,即知即改,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三场所两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于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三场所两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涉可燃爆粉尘企业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检查频次。针对检查结果,就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要求、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违法行为的查处要求做出具体详细的布置。

      三是落实整改、巩固成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迅速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专项治理无死角、无遗漏。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整改限期完成,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各镇(乡)自行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三场所两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检查一家,整改到位一家,确保检查率100%,整改率100%,全面落实三场所两企业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