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查处一起涉嫌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案

09.07.2018  16:12

  近日,海宁市局长安分局依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一起涉嫌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案,现场查获一家假冒“中国黄金”珠宝店。
  长安分局接到商标所有权举报,立足职能,积极作为,强化市场监管,保障市场秩序稳定和谐,护航群众消费安全。本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涉案的两家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经营户在店门头上、店内装饰装修、商品标识上使用“经营中国黄金”字样。未经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授权在其门店内外使用“中国黄金”商标标识,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中国黄金商品或者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中国黄金”商标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商品/服务为第14类。涉案商家虽然没有直接使用“中国黄金”注册商标,但在店内外突出使用“经营中国黄金”字样,涉嫌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近似的标识,构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目前,此案已办理完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已对违法字样进行拆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