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

13.02.2020  13:20

  2月1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贯彻落实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梁黎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李火林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讲话与习近平总书记之前作出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是一个有机整体,为做好疫情的依法防控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和理论遵循,指明了实践路径和基本手段,必将有力推动我们以更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完善的法治保障、更丰富的工作手段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9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了新判断、作出了新部署,强调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发展总体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精神,是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职能优势、工作优势,紧扣法治这个手段,以此为切入口,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要把思想迅速统一到省委常委会议精神上来,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阶段性变化,把工作思路和理念转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上来,算好全局账、动态账、长远账、平衡账,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立法引领保障,认真总结疫情防控法治实践,抓紧研究梳理立法需求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立法调研项目,加大立法修法等工作力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跟进关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反映有关诉求,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并结合谋划实施“最多跑一地”监督,推动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各专工委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结合深化“三服务”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根据疫情防控阶段性变化,对照省人大常委会上半年重点任务,抓紧研究拟定执法检查、专项监督、课题调研、学习培训等方案,及时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全面做好代表身体健康情况摸底,围绕议案建议准备强化与各有关方面沟通协调,认真谋划和筹备浙江代表团会务组织保障等工作,为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做好充分准备。

  各专工委分党组主要负责人、机关党组成员和秘办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