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族宗教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0.01.2018  20:01

近年来,宁波市民族宗教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着力推进“五公开”、强化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1名副局长具体分管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上报工作,各处室都明确1名同志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工作,形成了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程序的通知》,明确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程序。并结合局办文实际,在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中的公文拟稿环节,增加“非主动公开理由”选项为必选项,拟稿人必须明确公文具体公开属性及理由,才能进入下步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属性确认环节。通知还明确,局组织召开的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方面的利益相关方参加,听取并吸纳相关意见和建议,依法涉及保密的除外。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不断强化宣传载体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在局主办的“宁波民族宗教网”网站公开了上一年度相关部门统计的宁波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将宁波市依法登记的953处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并根据统一部署,公开了局年度部门预算及决算等财政信息。2017年,通过局主办的“宁波民族宗教网”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89条,通过“宁波民族宗教”新浪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22条,借助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平台主动发布信息95条。

四是扩大政务开放参与。积极发挥媒体作用,把新闻媒体作为该局联系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通过在《宁波日报》等主要媒体刊登局长答记者问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2017年第5期《民族画报》特别策划“城市民族工作看宁波”专栏,大篇幅报道宁波城市民族工作。“宁波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照片入选中央“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中国佛教五大名山、弥勒根本道场——奉化雪窦山”宣传片11月13日起在中央电视台一套在中午黄金时段播出。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公开宣传,扩大了宁波民族宗教工作的知晓度。

五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近年来,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问政栏目,受理并回复“宗教仪式与迷信活动有何区别”等网上问政35件。通过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平台,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工作,按期办结依申请公开19件。没有发生因提供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