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12.09.2017  18:44

  近日,省建设厅组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新出台实施的《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厅党组书记、厅长项永丹主持召开,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中心、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并结合工作,谈了学习体会。
  为了确保此次中心组学法质量,省建设厅特邀《条例》的主要起草审核者、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尹林作法规解读。尹林副主任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并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条例》内容,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要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三是各级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职责,加快建立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四是要进一步做好衔接工作,做好与规划审批、公积金提取和物业维修基金支出以及房屋管理信息共享的衔接。
  项永丹指出,《条例》的出台和实施,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创新、担当和责任。下一步全省建设系统要从八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做到学习有计划性、针对性;二是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省市县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构架;三是加强对建筑幕墙的安全管理,在全省进行排查,建立信息系统;四是提前筹划好第二次全省房屋排查工作方案,明年组织实施;五是认真推行全省危房统一标识等相关制度;六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房屋信息系统;七是对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的农民自建房屋加强管理;八是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农房危旧房的治理工作。(厅政策法规处 供稿 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