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劳役代偿促生态经济发展

24.03.2016  10:53

  3月16日上午,浙江省钱塘江的源头——开化县的河道两边挤满村民围观。两名因非法捕捞被判刑的村民依照判决,分别支付损害鱼类资源损失费3000元和5000元购买鱼苗,前来犯罪行为地进行放生。

    2015年以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积极引入修复性司法理念,共审结案件430余件,累计为当事人追回损失500多万元,为开化打造生态经济、文化旅游唱红青山绿水提供了强大的司法保障。

    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开化法院采用被告人出资购买鱼苗放生和参加禁渔宣传的方式对破坏的水产资源进行修复。依据被告人犯罪行为对森林资源造成的破坏,除判决被告人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外,还判决被告人补种树苗,同时由县林业局负责监督。为加强法制宣传,发挥裁判导向作用,该院还通过视频庭审直播、巡回审判等方式,先后在生态乡镇公开审理2起滥伐林木案件,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去年,该院审理的滥伐林木罪、失火罪同比分别下降13%和53.8%。

    开化法院院长祝菊红说,这种劳役代偿机制,迫使被告人从事环境公益劳动以修复环境,促进生态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