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我店里的小工”

31.10.2014  11:41
时间:10月28日 地点:安吉法院

  人到中年,王强(化名)对自己失败的“婚姻”懊恼不已。与恋人陈娟(化名)同居13年,一起为生活打拼,如今房子车子票子都有了,两人却要对簿公堂。而且到头来,这“婚姻”还不被法律认可,真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2001年,王强和陈娟在他人介绍下相识。那时,陈娟的丈夫刚去世,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日子过得很不容易。见面后,两人感觉都不错,继而开始恋爱,并按照农村习俗在男方老家举办了婚礼。婚礼结束后,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开始了同居生活。
  为了改善生活,2003年,他们来到安吉,经营一家铝合金门窗加工店。男的在外承揽业务,女的在家掌管经济,小日子过得蒸蒸日上。2008年,积累起一定资金后,两人在安吉购买了商铺和车子,继续扩展铝合金门窗业务。
  不过,由于陈娟掌握家中“财政大权”,她的心思又都在儿女身上,王强平时开销都要问妻子拿,两人经常因此发生争吵。久而久之,王强觉得自己在家没地位,两人关系出现裂痕。
  “战争”彻底爆发后,王强将陈娟告上法庭,要求分割两人共有财产约280万元,包括门窗店房产、轿车及经营存款。
  法庭上,陈娟矢口否认两人是同居关系:“王强只是曾经在我店里做过事的小工。”王强又震惊又无奈。他和陈娟没有结婚证,而且大部分财产都登记在陈娟的儿子名下。
  庭后,法官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调解。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是:陈娟给付24万元给王强,门窗店的应收款归陈娟所有,两人从此再无瓜葛。
  十多年的感情走到这一步,王强只剩下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