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民宗局“五举措”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活动

20.04.2017  19:04

为深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特别是结合今年衢州市“全域剿灭劣V类水体大会战”行动,衢州市民宗局针对目前一些放生活动不科学、不规范,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现象,积极通过“五举措”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

一、增强意识,依法放生。指导协调宗教界在开展水生生物放生活动时,严格遵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主动向渔业部门报告放生(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合理规划,科学放生。指导协调宗教界按照渔业部门制定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相关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放生(增殖放流)的水域、物种、规模、时间等。

三、规范行为,文明放生。指导协调宗教界按照渔业部门制定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采取适当的放生方式,简化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程序和现场布置,及时做好放流活动时塑料袋、泡沫箱等废弃物的收集清理工作,维护好附近水域和周边环境。

四、积极引导,生态放生。充分发挥宗教界在宣传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发放科普宣传手册,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讲解等多种形式,普及增殖放流知识,同时依据宗教教义作出适应时代精神的阐释,引导信众慈悲互生,合理放生,进一步扩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社会影响。

五、加强培训,合理放生。加强对宗教界放生工作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宗教界寺观宣传栏、内部资料、佛事活动、讲经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专题培训,制定专门面向宗教界的培训材料,进一步提高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的规范性和科学合理性。